阅读数:659次 发表时间:2023-05-24 17:25:40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和发展新型研发机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6〕145号)关于“每三年对新型研发机构进行一次绩效测评。测评不合格的,取消‘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资格,不再享受相应政策扶持”等要求,我厅组织对评估命名满三年的第二、三批共40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开展动态绩效测评。
经第三方评审及现场核查,其中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等31家单位绩效测评合格,继续保留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资格,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轻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弘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四创科技有限公司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联迪商用设备有限公司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嘉园环保有限公司
福建奥通迈胜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数字福建云计算运营有限公司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林景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铝东南材料院(福建)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亚丰种业有限公司
福建福大百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船海洋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力品药业(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蓝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蓝湾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中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福建(泉州)哈工大工程技术研究院
福建中科光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中纺协检验(泉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泉州高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责任公司
泉州市绿色低碳研究院
云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福建兵工装备有限公司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宗仁科技(平潭)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未通过绩效测评的9家单位,不再保留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资格,不再享受相应政策扶持。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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